关于预防光肩星天牛危害的建议
更新时间:2017-08-04 16:22:00点击次数:2152次
关于预防光肩星天牛危害的建议
光肩星天牛是危害杨、柳、榆等阔叶树种的主要蛀干害虫,其飞行能力差,主要借助于运输工具搭载及人为捡拾风折木传播。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传入我市,主要是公路、铁路两侧的防护林、防路林、农村及集镇居民点发生危害较重。近年来,随着县城周边木材加工企业的增多,人工造林面积的不断增加,特别是天牛喜食树种的增加,使天牛危害加剧,尤以城区及周边发生危害较重,有蔓延趋势。
一、光肩星天牛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
(一)树种单一,对光肩星天牛抗性差。人工林面积不断增加,且人工林多为单一树种、单一结构的纯林,生态系统非常脆弱,病虫害同步增加。
(二)测报、检疫网络不健全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是有效控制病虫害发生、发展的依据,是病虫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,目前各地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普遍没有开展,既没有经费,也无人员。致使防治工作处于被动局面,大多数是围绕救灾而展开的,以治为主,没有做到防治并举。
(三)木材加工厂多,监管难度大。据调查了解近年来木材流通是光肩星天牛传播蔓延的主要途径。一是在木材运输过程中,光肩星天牛成虫随车运到木材加工厂后形成人为扩散。二是光肩星天牛在未羽化前,随木材运输集中到木材厂,木材在短期内没有生产加工,成为爆发疫情的新起点。三是疫区内的木材调到保护区,扩大了危害范围。
(四)病死疫木管理难度大,经济补偿困难。由于疫点分布较广且分散,特别是涉及到个人林木、私人院落、居住小区的疫木管理难度很大,导致疫病易扩散。同时销毁病死树涉及林木所有者的经济补偿问题,造成一些地方实施除治病死树木的阻力较大,销毁病死树的经济补偿问题难于解决,延误时机,加快了自然蔓延的速度。
(五)未建立联防联控机制。光肩星天牛在我市各旗县均有发生,前旗、五原、临河、杭后等地区发生较重,目前各旗县在信息通报、防控方面各自为政,不能很好的控制光肩星天牛的传播与蔓延。
二、对策及建议
(一)加强领导,加大投入,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。建议成立光肩星天牛防治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天牛防治工作,制定光肩星天牛防治规划,明确目标和任务,实行光肩星天牛防治分片包干责任制,下达年度除治计划并进行考核验收,严防疫情扩散蔓延,充分发挥县防治站、乡镇林工站和基层护林员光肩星天牛防治工作中的作用;按照我市林业面积以及病虫害防治需求,应尽快通过人才储备等多种途径为森防站配足测报人员、检疫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;加强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,提高其业务水平;将林业病虫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;林业部门应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,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;对于目前以发生虫害的树木应采取打孔注药、喷药、悬挂鸟巢等多种措施加大防治力度,做到应防尽防,高密度全覆盖,力争控制在不成灾水平。
(二)建立预测预报点,增强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。预测预报工作是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,是实现可持续控制的基础,必须由重除治向重预防转变,实行综合治理,切实把森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工作上来。建议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,健全主要病虫害预测预报办法,合理配备测报或病虫调查人员。对危害严重的光星天牛等主要病虫害,设立中心测报点,及时掌握发生趋势和动态,严防扩散和蔓延。
(三)加强林木种苗检验检疫。一是强化调查。从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登记入手,对所有林木、种苗、花卉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逐一摸底,登记造册,完备资料,建立档案,强化动态管理,找准检验检疫工作薄弱环节。二是强化检验,控制疫情。森防站应严格按照《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》要求,加强林木、种苗、花卉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验检疫。专职检疫员定期深入育苗地块现场调查,指导服务。禁止疫区林木的调出及保护区林木的调入,控制传染源。对外来苗木进行复检查验,严防危险性病虫害传播入境,对造林地块坚持后续跟踪,杜绝林业有害生物扩散和蔓延。三是强化监管,规范操作。加强森林植物检疫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建设,有序推进检疫登记及报检业务。加强森防检疫员培训,规范森林植物检疫流程,提升服务水平,实现检验检疫工作全覆盖。
(四)选择抗虫树种。不同的树种和品种对光肩星天牛的抗性差异显著,今后造林绿化中应选用光肩星天牛危害轻的树种,另外合理设计、科学配置,提倡树种多样性,营造混交林,避免单纯树种造林,以减少危害和扩散,有计划的更新伐除带虫的树木。
(五)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的监管力度。一是整合现有木材加工厂。根据年采伐限额和年采伐量,整合现有木材加工厂,控制数量。二是规范加工厂的经营行为。木材加工厂必须按照木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项目、经营范围守法经营。收购的木材必须具有合法来源渠道,天牛虫害木必须在森防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完毕或进行除害处理、确保除害不留死角。三是职能部门加强监管。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采伐、无证调运和无证经营等可能引起病虫扩散的行为,对木材加工厂不定期频繁巡查,发现天牛虫害木要全程监控,防止外流或隐藏,并要求按照规程限期除害处理,不按规程处理的要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强制处理和处罚。
(六)建立联防联控机制。政府应就信息通报、苗木调运、病死疫木的处理等方面请示市人大出台相关办法。建议建立全市联防联控机制,控制光肩星天牛在旗县区间的传播蔓延。
(七)加大宣传力度。应加强森防法规宣传,普及森防法律法规知识,提高全社会对森防工作的认识;通过印发宣传材料、举办讲座、利用报纸、电视台媒体宣传等形式,宣传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扩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社会参与程度。
光肩星天牛是危害杨、柳、榆等阔叶树种的主要蛀干害虫,其飞行能力差,主要借助于运输工具搭载及人为捡拾风折木传播。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传入我市,主要是公路、铁路两侧的防护林、防路林、农村及集镇居民点发生危害较重。近年来,随着县城周边木材加工企业的增多,人工造林面积的不断增加,特别是天牛喜食树种的增加,使天牛危害加剧,尤以城区及周边发生危害较重,有蔓延趋势。
一、光肩星天牛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
(一)树种单一,对光肩星天牛抗性差。人工林面积不断增加,且人工林多为单一树种、单一结构的纯林,生态系统非常脆弱,病虫害同步增加。
(二)测报、检疫网络不健全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是有效控制病虫害发生、发展的依据,是病虫害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,目前各地林木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普遍没有开展,既没有经费,也无人员。致使防治工作处于被动局面,大多数是围绕救灾而展开的,以治为主,没有做到防治并举。
(三)木材加工厂多,监管难度大。据调查了解近年来木材流通是光肩星天牛传播蔓延的主要途径。一是在木材运输过程中,光肩星天牛成虫随车运到木材加工厂后形成人为扩散。二是光肩星天牛在未羽化前,随木材运输集中到木材厂,木材在短期内没有生产加工,成为爆发疫情的新起点。三是疫区内的木材调到保护区,扩大了危害范围。
(四)病死疫木管理难度大,经济补偿困难。由于疫点分布较广且分散,特别是涉及到个人林木、私人院落、居住小区的疫木管理难度很大,导致疫病易扩散。同时销毁病死树涉及林木所有者的经济补偿问题,造成一些地方实施除治病死树木的阻力较大,销毁病死树的经济补偿问题难于解决,延误时机,加快了自然蔓延的速度。
(五)未建立联防联控机制。光肩星天牛在我市各旗县均有发生,前旗、五原、临河、杭后等地区发生较重,目前各旗县在信息通报、防控方面各自为政,不能很好的控制光肩星天牛的传播与蔓延。
二、对策及建议
(一)加强领导,加大投入,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。建议成立光肩星天牛防治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天牛防治工作,制定光肩星天牛防治规划,明确目标和任务,实行光肩星天牛防治分片包干责任制,下达年度除治计划并进行考核验收,严防疫情扩散蔓延,充分发挥县防治站、乡镇林工站和基层护林员光肩星天牛防治工作中的作用;按照我市林业面积以及病虫害防治需求,应尽快通过人才储备等多种途径为森防站配足测报人员、检疫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;加强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,提高其业务水平;将林业病虫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;林业部门应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,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;对于目前以发生虫害的树木应采取打孔注药、喷药、悬挂鸟巢等多种措施加大防治力度,做到应防尽防,高密度全覆盖,力争控制在不成灾水平。
(二)建立预测预报点,增强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。预测预报工作是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,是实现可持续控制的基础,必须由重除治向重预防转变,实行综合治理,切实把森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工作上来。建议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,健全主要病虫害预测预报办法,合理配备测报或病虫调查人员。对危害严重的光星天牛等主要病虫害,设立中心测报点,及时掌握发生趋势和动态,严防扩散和蔓延。
(三)加强林木种苗检验检疫。一是强化调查。从开展森林植物检疫登记入手,对所有林木、种苗、花卉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逐一摸底,登记造册,完备资料,建立档案,强化动态管理,找准检验检疫工作薄弱环节。二是强化检验,控制疫情。森防站应严格按照《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》要求,加强林木、种苗、花卉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验检疫。专职检疫员定期深入育苗地块现场调查,指导服务。禁止疫区林木的调出及保护区林木的调入,控制传染源。对外来苗木进行复检查验,严防危险性病虫害传播入境,对造林地块坚持后续跟踪,杜绝林业有害生物扩散和蔓延。三是强化监管,规范操作。加强森林植物检疫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建设,有序推进检疫登记及报检业务。加强森防检疫员培训,规范森林植物检疫流程,提升服务水平,实现检验检疫工作全覆盖。
(四)选择抗虫树种。不同的树种和品种对光肩星天牛的抗性差异显著,今后造林绿化中应选用光肩星天牛危害轻的树种,另外合理设计、科学配置,提倡树种多样性,营造混交林,避免单纯树种造林,以减少危害和扩散,有计划的更新伐除带虫的树木。
(五)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的监管力度。一是整合现有木材加工厂。根据年采伐限额和年采伐量,整合现有木材加工厂,控制数量。二是规范加工厂的经营行为。木材加工厂必须按照木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项目、经营范围守法经营。收购的木材必须具有合法来源渠道,天牛虫害木必须在森防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生产完毕或进行除害处理、确保除害不留死角。三是职能部门加强监管。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采伐、无证调运和无证经营等可能引起病虫扩散的行为,对木材加工厂不定期频繁巡查,发现天牛虫害木要全程监控,防止外流或隐藏,并要求按照规程限期除害处理,不按规程处理的要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强制处理和处罚。
(六)建立联防联控机制。政府应就信息通报、苗木调运、病死疫木的处理等方面请示市人大出台相关办法。建议建立全市联防联控机制,控制光肩星天牛在旗县区间的传播蔓延。
(七)加大宣传力度。应加强森防法规宣传,普及森防法律法规知识,提高全社会对森防工作的认识;通过印发宣传材料、举办讲座、利用报纸、电视台媒体宣传等形式,宣传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扩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社会参与程度。